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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創: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與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1/28

2.公司名稱: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下同)99年1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與統寶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及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案基準日訂為99年

3月1日。

因考量本合併案在外國之事業結合申請核准程序仍在進行中

,擬變更本合併案基準日暫定為99年4月1日。

6.因應措施: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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