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8官員2次征地受賄千萬 拆遷辦副主任判無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1-27 16:41
廣西南寧8名公職人員在兩次征地中受賄近1,000萬元人民幣,其中南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征地拆遷辦原副主任陳某受賄200多萬元,獲判無期徒刑。
據中新社1月27日報道,廣西區檢察院反貪局在近日公布的“2009年十例典型案件”中介紹,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征地拆遷辦公室原副主任陳某,曾數次負責征地拆遷工作,此前他面對諸多利益誘惑均婉言拒絕,卻被別人視為另類,冷嘲熱諷。隨后陳某在一建材市場興建和一土地平整項目中,兩次征收南寧良鳳江國家森林公園部分土地,陸續收受好處費共計240萬元,其中約110萬元交予情婦、女友揮霍。
檢察機關在調查陳某的同時發現,良鳳江公園管委會原主任莫某、原副主任湯某、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副局長藍某、南寧市國土局執法監察科科長吳某等人均在上述兩個項目中收受賄賂,金額從20萬至300萬元不等,涉案金額達1,000萬元。至此,該系列受賄案共涉及公職人員8人,分獲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4年、6年等。
據悉,廣西區檢察院反貪局此次公布的2009年十例典型案件中,以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挪用公款等罪名,共判處涉案公職人員22名,囊括土地、礦務、教育、交通、郵政等行業,涉案金額近3,300萬元。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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