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公告本公司簽訂取得新藥權利之意向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99/04/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Progen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簡稱Progen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目前持有Progen公司8.5%股權。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Progen公司簽訂取得抗肝癌新藥(PI-88)全球權利之
意向書。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擴充本公司新藥研發產品線。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意向書簽訂後,雙方即開始協商合約。最終合約內容須經本公司
董事會討論同意後始生效力。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