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控涉及合宜住宅弊案,因二審時改口認罪,去年底改判兩年、併科罰金140萬,同時宣告緩刑五年、須支付國庫兩億元定讞。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已收到相關判決卷證,並於收假後發出傳票,近日將傳喚趙藤雄到案執行。
由於趙藤雄一審時不認罪,被依行賄罪判刑4年6月,案件上訴後,趙藤雄在二審定讞宣判前夕,突然遞狀要求再開辯論,翻供承認行賄葉世文,最後獲得緩刑宣告。北檢在農曆前的最後一個工作天下班前,收到判決,收假後已發出傳票,近日將傳喚趙藤雄到案執行。
(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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