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城鎮居民開始繳納年度醫療保險費
鉅亨網新聞中心
從即日起,我市城鎮居民2010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開始征繳,凡逾期未能按時足額繳納保費的參保人員,將不能正常享受下一年度的居民醫保待遇,這是記者日前從有關部門獲悉的。
據介紹,2010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是,市轄區內城鎮戶籍的市、區屬全日制中小學校(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的在校學生(含戶籍不在市轄區且具有學校學籍的在校學生)以及少年兒童和未滿18周歲的非在校城鎮居民;無繳費能力的困難企業在職職工和未參加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老年人:市轄區內城鎮戶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的非從業人員;具有城鎮戶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城鎮居民,可從2009年4月起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我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010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為:未成年人(含大專院校學生)收費標準是普通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40元,補充醫療保險繳納20元,個人實際需要繳納60元;低保對象、重癥殘疾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16元,補充醫療保險個人繳納20元,個人實際繳納36元;低保邊緣戶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32元,補充醫療保險繳納20元,個人實際繳納52元。成年人(含老年人)收費標準為:普通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260元,補充醫療保險個人繳納35元,個人實際繳納295元;低保對象、重癥殘疾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60元,補充醫療保險個人繳納35元,個人實際繳納95元;低保邊緣戶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120元,補充醫療保險個人繳納35元,個人實際繳納155元。
需要提醒廣大城鎮居民的是,已參保的居民未按時足額續繳2010年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的,視為間斷繳費。間斷繳費的,補繳欠繳部分,并設6個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內發生的費用不予核銷。
此次繳費將持續到10月15日。居民繳費程序非常簡便,已繳納2009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和超限額補充醫療保險費的社區參保人員,可攜帶繳費存折、身份證到錦州銀行各儲蓄網點繳費;學生在就讀的學校繳費。新參保人員可到所在社區或學校辦理參保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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