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台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04-29 11:38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24,284,641元 (每股分配現金股息0.19元,即每仟股配發190元),將提出於99年股東常會討論。3.其他應敘明事項:(1)前項擬發放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再行訂定配發基準日辦理發放。(2)擬配發之員工現金紅利為1,144,975元、股票紅利0元;董監事酬勞金額1,144,975元。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長興化學:99年4月29日時報資訊等報導99年第一季EPS錯誤提出說明。下一篇茂迪:本公司受邀參加櫃買中心舉辦的"綠色能源產業業績發表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