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出格的房地產歹徒論可以休矣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最近,一期關于房地產調控的電視節目中,來自中國社科院的一位嘉賓的觀點引起了爭議。他強調房產稅應先向擁有豪宅或幾套房子的人征收,而不應全面開征。他甚至打了一個比喻:這就好像公安人員在追歹徒,歹徒跑到人群里去了,還叫喊著,你憑什么打我,要打一起打好了。
這位嘉賓的聳動視聽之論值得商榷。如果說房產稅究竟該如何開征還屬于一個技術問題,尚可繼續討論的話,那個比喻則實在有些出格。在“歹徒論”的背后,如果不是這位嘉賓刻意在言語上博出位的話,那么就暗含著思維上的一種傾向,即有些人幾乎是本能地戴著有色眼鏡在審視富裕人群。
如果我們從更大范圍內觀察,懷有仇富心理恐怕不只是個別人的問題。在貧富分化較為嚴重的當下,這個問題,不只是一個簡單的個人價值取向或態度。如果整個社會對此問題不能有一個理性而清晰的認識,或將更容易埋下累積社會矛盾的隱患。
中國貧富差距的逐漸拉大,是在過去30多年當中形成的。而貧富差距的客觀存在,原因也有很多:其一,中國選擇了走市場經濟的道路,這就注定了與平均主義的老路背道而馳,沒有差異性的存在,市場經濟的內在動力也會弱化;其二,從個體情況看,自然條件的優劣、起點的高低以及個人能力問題,也會導致貧富差異;其三,種種社會不公平的因素,比如壟斷、“身份”及腐敗等,往往導致小部分人的暴富。
從上述原因中,可以得出一個結論:貧富分化是一個客觀存在,且富裕本身并沒有錯,有錯的只是少數依靠不正當手段獲取財富的人。社會的批判矛頭,應該尖銳地指向這種“為富不仁”者。換句話說,存在貧富分化本身不是問題,只有當貧富差距不合理地被拉大或過大,才成為嚴肅的社會問題。從治病的角度,當是拿其中的“不合理”因素開刀,而不是“一鍋端”。那種不加區別的仇富態度,不僅于事無補,反會給社會添亂。
富裕是什么?富裕是物質財富的充裕,而非稀缺。如果我們回顧30多年來改革開放的歷史,可以清楚地看到,追求富裕正是一個社會集體性的追求。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小平同志的“共同富裕”思想中,也是鼓勵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并帶動更多的民眾共同走向富裕。在這里,富裕絕不是一個貶義詞,而是一個民族的集體追求與夢想。
誠然,中國當下貧富差距過大的問題必須正視。不正視、不解決這個問題,構建和諧社會只能停留于愿景層面。而要解決貧富嚴重分化的難題,需要通過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堅持社會的公平與正義、依法打擊腐敗、鏟除特權階層——這是關乎未來中國命運的一個核心命題,沒有決心不行,沒有實際行動更不行。
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形成一些共識。比如,當下中國富裕人群的主流不能否定;不能簡單化地理解窮人之所以窮,就是被富人剝奪的結果;不能刻意渲染社會不滿情緒,以避免造成社會心理的斷裂。如果任由一些非理性的聲音肆意蔓延,則這個問題很有可能演化成階層矛盾,并終將傷害社會的整體利益。
應該看到,在過去的30多年間,社會的主流態度是鼓勵勤勞致富、創新致富。無論在企業界、文藝界、科學界還是體育界,都有一批佼佼者脫穎而出,他們不僅收獲了名聲,也獲得了豐厚的物質財富回報。他們成長為改革開放之后的先富裕人群。他們富得理直氣壯、光明磊落。如果將“歹徒論”式的觀點強加在這批人身上,豈不是會誤傷一大片?
同時,富人與窮人之間,不是一種簡單的對立關系。先富帶動后富,是歷史演化的規律。社會應當濟貧,也應當懲治以非法手段暴富者,但不應劫富,不應仇富。同時,也應客觀地看到,在窮與富的背后,存在著很多社會性因素與個體性因素,機遇不一樣、能力不一樣,都可能導致不同的人生境況。一個社會理性的主導理念,應是努力消弭貧窮與富裕之間的鴻溝,鼓勵最終的共同富裕。那種盲目地將貧富簡單對立起來的態度,不僅無助于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反而可能演化為尖銳的階層矛盾。其危害性之大,早已有沉痛的歷史教訓為證。
總之,一個健康、理性的社會,應當客觀公正地看待貧富的分化。一方面,不擇手段為富不仁的危害必須正視,導致社會不公正的問題必須解決;另一方面,又要辯證看待富裕人群,對合法、勤勞致富者應給予應有的尊重。無論是學界精英,還是公共輿論,都應該努力追求化解矛盾,而不是刻意渲染問題、撕裂社會心理。尤其是那種不分青紅皂白、視富裕人群為社會對立面的“歹徒論”,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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