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伯斯曾致信Google高層 要求停止挖角蘋果員工行為
鉅亨網編譯陳育忠 綜合外電
根據一項法院文件顯示,蘋果(Apple Inc.)(AAPL-US)已故執行長賈伯斯(Steve Jobs)曾在2007年時寫給Google Inc.(GOOG-US)前執行長Eric Schmidt一封電子郵件,直接要求其停止嘗試挖角蘋果工程師。
此事是於上周五(27日)時在一件5位軟體工程師狀告蘋果、Google及其他5家科技公司民事訴訟程序中曝光的。
這些工程師控訴上述7家科技公司以去除爭奪技術熟練員工的方式來聯合壓低這些員工的薪酬水準。
2010年時,Google、蘋果、Adobe Systems Inc.(ADBE-US)、英特爾(Intel Corp.)(INTC-US)、Intuit Inc.(INTU-US)及迪士尼(Walt Disney Co.)(DIS-US)旗下皮克斯動畫工作室(Pixar)同意針對美國司法部的調查達成和解,而該項調查禁止上述公司有接觸對方員工的行為。
根據上周五公開的法院原始文件顯示,賈伯斯在2007年3月時曾寄電子郵件給Schmidt討論有關Google員工挖角蘋果工程師的問題。當時,Schmidt剛好也是蘋果董事會成員。
賈伯斯在寫給Schimidt的電郵中寫道:「倘若貴公司的招募部門能夠停止挖角行為,我將感到相當高興。」
Schmidt亦將賈伯斯的電子郵件轉寄給其他未披露身份的收件人。
Schmidt並質問Google人事部門主管說:「能將此事停止且讓我知道為何發生這樁事情的原因?」
該名主管則回應Schmidt表示,那位接觸蘋果工程師的員工「將立即遭到開除」,並補充道:「請代我向賈伯斯致上歉意。」
Google發言人Niki Fenwick上周五時則表示,Google「一直都是主動積極地招聘頂尖人才」。
蘋果發言人則並未立即對此事進行任何評論。
上述7家被控告的科技公司已要求美國加州聖荷西市某位法官快點否決這件民事訴訟案,聲稱他們達成雙方面的反挖角協議,以便保護彼此的合作。這些公司亦在文件中聲稱並未參與「一切的共謀行為」。
然而,在上周舉行的法院聽證會上,美國地方法院法官Lucy Koh表示將繼續審理此案,縱使此案可能可能會被分拆至數起案件來進行審理。
法院文件亦提到了英特爾執行長Paul Otellini在2007年的一份關於英特爾與Google達成協議的報告。
Otellini在報告中寫說:「讓我對此事做出澄清。我們之間並未簽訂任何協議。Eric和我只在『不招募』上達成共識。我不想此事傳開。」
英特爾發言人Sumner Lemon上周五時則說,英特爾「對這起訴訟案中有關於招募員工的一些辨解並不表認同,並計劃採取強有利的辯護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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