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1/2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配發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稅後淨利471,964仟元,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彌補後仍有累積待彌補虧損423,791仟元,故不作股利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