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紡織:公告本公司存貨會計原則變動影響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2/28
2.公司名稱:大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原料及商品存貨成本計算
由月加權平均法改為移動平均法,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
11月26日金管證審字第0980063166號函核准變更,該會計原則變動影響數
之原預估數為截至民國98年12月31日之銷貨成本增加1,428仟元,實際數
則截至民國98年12月31日之銷貨成本增加1,367仟元,差異金額為-61仟元。
6.因應措施:本案業經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次董事會決議
通過,並將依規定申報證期局備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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