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證金:本公司撤銷證券金融業許可案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99/11/19
2.發生緣由: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撤銷證券金融業許可案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業經
99年9月23日第六屆第四次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討論通過及99年
10月28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在案。
二、本案並於99年11月2日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
貨局函請核准,正式生效日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
貨局核准日為準。
三、茲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2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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