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裕:澄清媒體對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16
2.公司名稱:永裕塑膠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6
6.報導內容:『...去年第4季每股稅後純益(EPS)有望站上0.8元,全年挑戰2.5元。』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以上報導所載內文
及數字係為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特此澄清。
(2)有關本公司之第4季財務報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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