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勤科技:補充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放暨上櫃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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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11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6121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99年12月20日證櫃債字第0990030817號函同意,於99年12月21日起開始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三條規定,茲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債名稱:安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代碼:34791,簡稱:安勤一)
2.櫃檯買賣開始日:民國99年12月21日。
3.發行總額: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整。
4.票面金額:每張債券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期間:發行期間為三年,自民國99年12月21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02年12月21日到期。
6.發行價格:依債券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票面利率:票面年利率0%
8.擔保方式:銀行擔保。
9.還本方式: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依本辦法第十八條由本公司提前收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將債券持有人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一次償還。
10.債券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1.計付息方式:本轉換債之票面利率為0%,故無需訂定付息日期及方式。
12.代理還本付息暨公司債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13.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99年12月21日一律採取帳簿劃撥配發債券,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於發放日將本次轉換公司債債券直接撥入債權人指定之集保專戶,該債券並於同日起在櫃檯中心上櫃買賣。
1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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