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開展中央單位財政票據檢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記者昨天獲悉,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決定對中央單位2009-2010年財政票據管理和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此次檢查的內容包括:中央單位領購和使用財政票據所執行的文件依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自立非稅收入項目、擅自擴大征收范圍、提高征收標準等現象;是否嚴格執行財政票據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用財政票據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為;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等非稅收入是否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是否存在違反非稅收入管理和財政票據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根據該通知,凡已在財政部財政票據監管中心辦理《財政票據購領證》,并領購了財政票據的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均屬于檢查范圍。上述財政票據包括在2009—2010年使用且未審查核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政府性基金票據、罰沒收入票據、捐贈票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中央單位資金往來收據及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票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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