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志剛"搶帽子"被罰款10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0日表示,證監會近日對時任海通證券機械行業首席分析師葉志剛操縱市場案作出行政處罰,沒收葉志剛非法所得325787.19元,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及5年市場禁入。這位負責人證實,案件舉報人是葉志剛前女友。這是第一起證券公司行業分析師利用職務便利從事“搶帽子”操縱案件。此外,證監會還通報了一起超比例持股案。
分析師“搶帽子”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葉志剛于2008年4月被聘為海通證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師五級。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期間,在海通證券研究所將葉志剛所撰寫的研究報告發送給客戶前,葉志剛利用本人及所控制的劉某、任某某證券賬戶,多次買入研究報告所推薦的G機電、廈工股份、中聯重科、華儀電氣、云內動力等多只股票,并在研究報告發送后賣出該種股票,從中獲利。
該負責人說,葉志剛借用他人賬戶操縱市場,在調查過程中不僅編造謊言,還和其他人串供。證監會決定,沒收葉志剛非法所得325787.19元,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及5年市場禁入。
該負責人強調,“搶帽子”等操縱市場行為嚴重危害證券市場秩序,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對此一直予以密切監控和嚴厲打擊。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尤其是行業分析師應以本案警示自身,在從業過程中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切實做到依法、誠信執業。
超比例持股未披露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0日通報,證監會近日對曹偉娟、杭州惠豐化纖有限公司共同持有“*ST光華”股票達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未按規定披露信息案作出行政處罰,對曹偉娟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對惠豐化纖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2010年6月1日起,曹偉娟控制和操作曹偉娟、惠豐化纖、項某某等7個賬戶,持續交易“*ST光華”股票。截至2010年12月17日,上述7個賬戶合計持有736萬多股“*ST光華”,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11%;截至2011年4月14日,上述7個賬戶合計持有約918萬股“*ST光華”,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6.38%。曹偉娟和惠豐化纖共同持有“*ST光華”股票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未及時報告。
這位負責人說,當事人在調查中表示,原先并不知道持股超過5%應披露的要求。該負責人提醒,資金量大的投資者要學法、懂法、守法,避免無知犯錯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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