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限倉防止操縱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在此次征求意見稿中,中金所“收緊”了持倉限額標準,將持倉限額標準由原來的600手降為100手,同時加強了對“大戶”報告監管的要求。此外,對機構的套期保值制度也予以調整。專家認為,這些制度有利于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可以有效防止價格操縱事件的發生。
相關規定明確,對于結算會員的限倉標準為按照每日結算后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同時,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并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準,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在套期保值制度方面,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同時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專家認為,通過此次修正,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