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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亞:本公司99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150,000,00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08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 0990042540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項:


01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生物製藥研發)。

02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03 F107070 動物用藥品批發業。

04 F207070 動物用藥零售業。

05 F108021 西藥批發業。

06 F208021 西藥零售業。

07 F108011 中藥批發業。

08 F208011 中藥零售業。

09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10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11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400,000,000元,共分為140,000,000股,授權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10,903,800元,分為81,090,38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F棟14樓。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連選得連任。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8年12月29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99年06月24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每股新台幣22元溢價發行,總額新台幣330,000,000元。

2.本次現金增資案,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額之10%,計1,500,000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認股辦法授權董事長核定之;餘發行總額之90%,計13,5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166.4809股。原股東、員工有認購不足一股者由股東、員工自行拼湊,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以及員工及原股東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60,903,800元,分為96,090,38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研發支出。

(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日自99年9月20日起至99年10月20日止,逾期未繳納股款者,視同自動放棄,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物代理部洽詢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電話:02-2502-7755) 。

(十二)主辦公開承銷機構:不適用。

(十三)存儲股款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港湖分行。

(十四)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南港分行。

(十五)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即此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給股東,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且不再發行現券,新股份將採用劃撥配發之方式處理。

(十六)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刊印之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十七)財務報表:本公司均依規定按時申報證券管理機關所規定之財務報表,請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三、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本公司訂於民國99年9月11日為現增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99年9月7日起至99年9月11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者,務請於98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物代理部 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認股之權利。(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電話:02-2502-7755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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