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星旅遊: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C2
2.報導日期:99/05/20
3.報導內容:有關“燦星賺錢了 明年轉上櫃”之相關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有關報導內容所提及”前四個月營收15億及自結獲利超過3,000萬及每股稅前盈餘
約0.11元”相關數字,係媒體推估,凡財務資料,請以本公司公告申報之資料為準。
2.本公司99年1-4月之合併營收為1,171,586仟元,相關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公
告資料。
3.報導內容有關”預訂明年第四季轉為上櫃”。有關本公司上櫃事宜將於時程確定後
依法以重大訊息方式予以發布,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確保自身權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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