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發放第一期ETF流動量提供者獎勵金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發布時間︰民國99年02月23日 17:26
證交所近期將發放獎勵金予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表現優異之券商,第一期獎勵金的交易統計期間為去(98)年10月至12月,共計有三家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之券商可領取獎勵金,分別為華南永昌證券844,464元(台灣50及寶金融等2檔ETF)、寶來證券136,878元(中100、寶電子、台商50等3檔ETF)、台灣工銀證券131,518元(中100、寶電子、台商50、寶金融等4檔ETF),總計證交所發放獎勵金新台幣1,112,860元。
為促進ETF市場交易活絡,提升ETF流動量提供者造市意願,證交所於去年8月4日公告修正ETF流動量提供者經手費及獎勵金之核發標準,並於98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實施後半年內符合規定之ETF流動量提供者,於實施後半年內經手費全免,每月均可折抵擔任流動量提供者券商之經手費,自施行以來,已有多家券商享有這項優惠措施,98年10月至12月共計已折抵經手費達474,399元。另外證交所亦編列有ETF流動量提供者獎勵金新台幣二千萬元整,以三個月為一期計算上述ETF流動量提供者造市績效後發放,預計將連續發放四期獎勵金。
證交所希望透過上述經手費折讓及獎勵金發放,大幅降低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券商之市場交易成本,增進其買賣報價及交易的意願,提供ETF市場投資人更好的流動性,期能吸引更多人加入投資ETF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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