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斯: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辭職
鉅亨網新聞中心
哈爾斯董事會于2012年2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潘子南先生,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凌永華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潘子南先生因個人身體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職務。凌永華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職務。其中,潘子南先生辭去董事職務沒有導致董事會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
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規定,潘子南先生、凌永華先生的辭職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職后,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潘子南先生、凌永華先生的辭職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情況產生影響。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指定財務總監呂麗珍女士暫時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公司重新聘任董事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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