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9/05/192.公司名稱:環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應收及應付款:差異係實際已收回及支付,本公司自結數多計(2)取得資產:差異18234仟元係屬第一季。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關係人交易專區說明差異原因。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