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擬配發現金股利3.8元,計新台幣630,102,309元,不配發股票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1)配發員工紅利提撥新台幣66,280,964元。(2)配發董監事酬勞提撥新台幣28,406,128元。(3)配息基準日俟股東會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定之。(4)本分配案係以本(98)年度盈餘優先分配為主。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