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1 10:14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1
2.公司名稱: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1.法人估,光洋科去年第4季獲利應有機會與去年第3季持平,甚或落在第2季及第3季之
間,全年EPS有望突破1元。
2.法人指出,儘管光洋科去年第4季毛利率恐不如去年第3季,不過在營收以量取勝下,
獲利應該可以和前一季比美,以去年前3季每股稅後盈餘0.81元為基準,全年EPS有機會
來到1.1~1.2元,相較於2013年的0.97元,呈穩健成長。
請參閱1月21日工商時報B3版。
7.發生緣由:澄清工商時報104年01月21日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全年EPS有望突破1元及全年EPS有機會來到1.1~1.2元
,屬法人推估預測。
9.其他應敘明事項:關於本公司103年第三季財報已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03年度財報資料屆時將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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