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華科技:更正補充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經民國100年10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經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11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7285號函核准。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此次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海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113020 電器批發業。
2、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3、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4、F116010 照相器材批發業。
5、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6、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7、F213010 電器零售業。
8、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9、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10、F216010 照相器材零售業。
11、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12、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13、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14、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5、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16、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7、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8、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9、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0、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2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94號8樓。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4年03月30日,99年5月27日第6次修訂。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七人(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監察人二至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目前有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監察人三人,任期至民國101年08月24日止。
(七)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98,388,080元,分為109,838,8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
1.認購或配股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00,000,000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000,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計2,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16,000,000股由原普通股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數,每仟股可認購145.66800470股,原股東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2.本次現金增資以每股新台幣22元溢價發行。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129,838,8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98,388,080元。
(十)增資計畫概要:償還銀行借款及商業本票。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
委託代收股款機構:
員工認股及原股東:玉山銀行新店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
公開申購:台北富邦銀行敦南分行
委託存儲股款機構:兆豐銀行新店分行
(十三)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02/05
(十四)最後過戶日:101/01/31
(十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2/01
(十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2/05
(十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01/02/10~101/02/16。
(十八)主辦承銷機構:富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
(二十)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擬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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