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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鴻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十萬元罰款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鴻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於99年12月6日前重編並重新公告申報97年度至98年前三季重編後財務報告暨98年度迄今各期財務報告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30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99年12月7日16時48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十萬元,並函知其嗣後注意改進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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