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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祥:有關本公司員工詐領公司款項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8/30

2.公司名稱:輔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一員工利用職務權責,涉嫌偽造不實資料,陸續詐領公司款項,累計

金額初步估算約新台幣5,000萬元,確切金額正與司法檢調單位配合調查確認中。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將依法採取相關法律措施,對該員就不法所得提出追訴及求償。

(2)本公司已投保員工犯罪保險,將依程序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上述金額已於前期認列費用,對本公司未來營運及資金狀況並無重大影響。

(2)本公司已著手對內部作業做進一步的評估與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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