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電子: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99年2月1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3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08263號函核准減資銷除股份,且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99年3月23日園商字第0990007474號函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99年4月6日證櫃監字第0990007601號函准予備查換股計劃,全面換發新股。
二、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56,031,612股(含私募普通股83,011,76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60,316,120元。
(二)換發內容: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換發531股(即每仟股減除469股,減資比率為46.9%)。
(三)新股票上櫃日:99年5月14日。
(四)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五)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新股票手續及地點: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除私募普通股外,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印鑑卡及集保存簿至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四、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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