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光電子:本公司避險交易公告,對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0款
1.契約種類:
換匯交易契約
2.事實發生日:99/6/17
3.契約金額:
(賣出)美金97,300,000 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全部契約損失達美金1,000,000元 或
個別契約損失達契約金額15%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帳列美金資產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美金97,300,000 元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損失)新台幣 40,303,420 元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
(損失)新台幣40,303,420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損失發生係因美金升值,因為避險交易,對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2010/6/22 至 2010/8/30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上述交易乃由本公司之子公司群光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作並由本公司代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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