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福華:針對媒體報導澄清鉅亨網新聞中心2012-01-16 13:57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1/01/143.報導內容:福華攜手京東方合肥設立LCM廠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報載福華攜手京東方合肥設立LCM廠,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光罩:公告本公司庫藏股註銷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完成下一篇應華精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