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華:針對媒體報導澄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1/01/14
3.報導內容:福華攜手京東方合肥設立LCM廠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報載福華攜手京東方合肥設立LCM廠,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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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1/01/14
3.報導內容:福華攜手京東方合肥設立LCM廠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報載福華攜手京東方合肥設立LCM廠,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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