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陽實業:公告本公司101年3月29日董事會通過重要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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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3/29
2.公司名稱:聚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
(2)承認100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3)通過本公司100年度財務報表案,其中本公司10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4)通過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審議之100年度董監酬勞分配案。
(5)提議100年度股東盈餘分配案:計劃配發現金股利994,015,722元(每股約6.1元),
本次盈餘分配案如因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
(6)通過召開本年度股東常會之相關事項,詳細內容請參閱本日上傳之重大訊息第17款。
(7)通過印尼大廠投資案:為因應公司營運成長及三寶瓏廠區管理綜效提昇所需,公司將於
萬元(本公司持股比率為95%)及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辦理資金貸與美金1107萬
方式支應。
(8)通過柬埔寨特工廠投資案:為因應公司營收成長所需之自有特工產能需求,公司將於柬
埔寨產區進行投資設廠,本案之資金需求總額為美金220萬元,將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
業程序辦理,全數以資金貸與方式支應。
(9)通過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修正案。
(10)通過「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11)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12)通過「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13)通過為子公司GLOBAL提供Letter of Awareness予匯豐(台灣)銀行案。
(14)通過為子公司GLOBAL提供Letter of Comfort予渣打銀行案。
(15)通過為子公司GLOBAL提供Letter of Comfort予中國信託銀行案。
(16)通過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之本公司薪酬規劃案。
(17)通過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之100年度經理人紅利發放計劃案。
(18)通過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之101年度經理人年度薪酬規劃案。
(19)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行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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