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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施顏祥:早收清單3大類 來不及納入放貨品貿易協議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2010-06-15 21:06


兩岸網台北6月15日報導 ECFA第3次協商落幕,經濟部、陸委會下午連袂前往立法院向立法院長王金平、朝野黨團報告ECFA。經濟部長施顏祥說,早收清單總共分3大類,來不及放在早收清單項目,會盡速召開協商,納入貨品貿易協議和服務貿易協議。

立法院暑假期間將為ECFA審議召開臨時會,藍營預估7月中旬交付審查,8月中旬召開第2次臨時會處理。


經濟部說,台灣同意大陸約250項列入早收,金額約30億美元;大陸同意台灣約500項列入早收,金額超過100億美元。施顏祥表示,台灣取得清單項目是大陸2倍,出口額是大陸4倍。

施顏祥說,早收清單總共分3大類,包括:化學品、石化原料、塑膠、橡膠、紡織纖維、紡織化學、鋼鐵、鋁、銅、機械、機械零組件、工具機、工具機零組件、汽車零組件、自行車、自行車零組件、部分電子產品、材料,以及若干光學產品。

他還提到,機械、機械零組件、部分的工具機、工具機零組件雖然尚未定案,但一定會列清單,政府會積極爭取。至於來不及納入早收清單項目部分,施顏祥說,會盡速召開協商,納入貨品貿易協議和服務貿易協議。目前包括面板、汽車整車都將列入貨品貿易協議中。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長黃志鵬表示,ECFA第3次正式協商已將文本、附件差不多已完成。不過,台灣還是堅持將工具機、PP、PVC納入早收清單,對岸還在考量,不一定需要再進行第4次協商。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針對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提出說明,他指出,兩岸經合會將成為日後協商平台,就像台美TIFA一樣,是在兩岸兩會架構下的組織,不是大陸和香港簽CEPA時,所成立的聯合指導委員會。

陸委會指出,其他各國簽署雙邊經濟協定中也成立類似的後續協商推動平台,未來兩岸經合會完成協議,還是要由兩會簽署,或是由兩會指定代表簽署。

經濟部指出,ECFA文本及5個附件均已接近完成階段,雙方後續將就相關問題積極展開溝通,進一步確認相關文件的具體內容,以爭取及早完成協商,並儘速舉行第5次「江陳會談」及簽署協議。

民進黨立院黨團預估,立院必須在7月、8月舉行兩次臨時會才能處理完ECFA案。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鴻池表示,如果ECFA在 6月底完成簽署,立院預計在7月初到7月中旬召開第 1次臨時會,將ECFA交付聯席委員會議審查,加上 1個月的朝野協商期,預計在8月中旬以前召開第2次臨時會處理。(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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