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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刑法修正 囤積哄抬可處三年徒刑 罰金卅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31 15:30


油電價格帶動物價上漲,民眾關切政府是否有法可管?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刑法第251條中,明確針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的行為,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0萬以下罰金。

條文也明列針對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的飲食物品;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的物品。法務部次長陳守煌表示,新修草案有助於更明確規範抬高交易價格的行為,可以有效遏止不當哄抬物價的問題。陳守煌說:『哄抬物價、囤積商品這方面,能更明確的規範加以處罰,這部份的增訂可以有效遏止不當哄抬物價的問題。』


草案條文也規定,如果意圖影響民生物資的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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