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證券:關於今日(99.4.16)工商時報「群益併金鼎證 月底前拍板」報導、經濟日報「金鼎證可能產生臨時管理人」報導,本公司鄭重澄清及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99/04/16
3.報導內容:「群益併金鼎證 月底前拍板」、「金鼎證可能產生臨時管理人」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關於今日(99.4.16)工商時報「群益併金鼎證月
底前拍板」報導、經濟日報「金鼎證可能產生臨時管理人」報導,本公司鄭重澄清及
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近月來已數度發布重大訊息說明,因媒體誤解本公司創辦人張平沼先生之真
意,始衍生錯誤訊息之傳達與報導,實則,本公司目前並未與任何公司正式洽商合
併事宜,董事會更未有任何關於合併之決議,所謂群益證併購金鼎證云云,殆屬毫
無根據之市場流言。
二、本公司第八屆即現任董事會,自98年6月30日改選以來,持續運作中,並無公司法
第208條之1所定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之情形,且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營運亦均一切正
常,並無停頓,尚不符合選任臨時管理人之要件,且本公司亦未接獲任何關於接管
之法院裁定或主管機關函令。
三、本公司先前業經行政院二次金改檢討報告確認為二次金改弊案之受害者,惟本公司
在經歷此類不法事件時,均能安然度過並持續穩健經營,此不但感謝社會大眾及投
資人對本公司之支持,亦誠摯感謝全體員工齊心協力、堅守崗位。
四、本公司再次重申,本公司及全體員工將持續以積極熱忱的態度服務及回饋社會,「
金石為開見誠信,鼎言必行用真情」之精神將持續不朽,盼社會大眾能予以支持。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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