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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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101年6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於台北市仁愛路3段160號
福華大飯店地下二樓福華廳召開101年股東常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00年度營業狀況。
(2) 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
(3) 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 100年度決算表冊。
(2) 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新興航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改「新興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四)其他議案:無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手續:
(1) 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23日17時0分前(24小時制)
(2) 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3) 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現場過戶務必
請於民國101年4月23日下午5時整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
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4月23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
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4) 其他:依公司法第177-1條規定,本公司召開股東常會時,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
表決權。
(二)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1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01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
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01年4月26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
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
寄送。
受理處所:新興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1段368號14樓,
電話:(02)2703-7055。
(三)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
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洽詢。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
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1段368號14樓,
電話:(02)2703-7055,並副知證基會。
※本公司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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