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台股

立院三讀 重組肉、火鍋湯頭需清楚標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0 17:16


立法院今天(20號)三讀修正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新增「鼎王條款」,授權政府可對直接供應飲食的場所、散裝食品,要求以中文詳細標示食品資訊,例如:火鍋湯頭原料、是否使用重組牛肉等,違者可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以下罰鍰。(陳俊華報導)

知名火鍋業者「鼎王」日前遭踢爆,湯頭是使用雞湯塊熬煮而成,並非業者標榜的食材,引發消費爭議。立法院三十號通過《食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管機關可對直接供應飲食的場所,就其供應的食品,要以中文標示原產地等詳細食品資訊;例如,可要求火鍋店標示湯頭原料、牛排店是否使用重組牛肉等。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要求業者清楚標示食材原料後,可以讓消費者自己去決定,能不能接受這樣的價格。王育敏:『火鍋的湯頭它可能有標示不實的情況,未來在主管機關訂定的相關執法當中,它就會要求業者應該要標示清楚,它的湯頭是用什麼樣的食材下去熬煮,讓消費者可以比較清楚去分辨。』

另外,市售雞蛋的外包裝,曾經發生「虛擬牧場」事件,因此修正通過的同一項條文中也規定,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違者可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以下罰鍰。

(圖:立法院網站)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