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99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41,784,350元,於99年8月24日召開董事會訂定99年9月20日為配息基準日,每股配發新台幣0.5029元。
二、依法自99年9月16日至99年9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於99年9月15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
三、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99年10月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大華證券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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