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投資基金公司修改有關建議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之配售價及恢復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提述中國投資基金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刊發之公布(「該公布」)及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刊發之公布(「其後公布」),內容分別有關(其中包括)配售事項及配售期之延期函件協議(「延期函件」)。除非另有訂明,本公布所用詞匯與該公布所用者具有相同涵義。
補充函件協議
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本公司與配售代理簽訂一份補充函件協議(「補充函件協議」),據此,訂約方同意將每股配售股份之配售價由0.178港元修改為0.201港元(「經修改配售價」)。
經修改配售價乃由本公司及配售代理經參考股份現行市價及較截至緊接補充函件協議日期前交易日止最後五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之折讓後公平磋商厘定。董事認為,經修改配售價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每股配售股份之經修改配售價0.201港元較:
(i)於最後交易日(即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股份0.2480港元折讓約18.95%;
(ii)截至緊接延期函件日期前交易日止最後五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每股股份0.25港元折讓約19.6%;
(iii)截至緊接補充函件協議日期前交易日止最後五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每股股份0.2496港元折讓約19.47%。
除將每股配售股份之配售價由0.178港元修改為0.201港元外,配售協議(經延期函件修訂)之所有其他條款及條件均維持不變。為免生疑問,誠如延期函件中協定及其後公布所披露者,配售期之截止日期將為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所得款項用途
假設配售股份已獲全數配售,則配售事項之最高所得款項總額將增加至約30,753,000港元。扣減配售傭金及其他相關開支後,所得款項凈額估計約為29,753,000港元,即每股配售股份之凈發行價約為0.194港元。本公司擬將所得款項凈額用於投資在聯交所上市之證券。
恢復買賣
應本公司要求,股份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買賣,以待刊發本公布。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股份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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