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吳永茂董事
吳永祥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股東常會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吳永茂董事
吳永祥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吳永茂董事-哈爾濱哈飛開億鈑金製品有限公司董事、
長沙廣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吳永祥董事-哈爾濱哈飛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哈爾濱哈飛開億鈑金製品有限公司-哈爾濱友協大街15號
長沙廣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六路7號
哈爾濱哈飛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哈爾濱市平房區汽車零件部工業園區B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哈爾濱哈飛開億鈑金製品有限公司-各式自動車輛配套鈑金製品及相關的
開發、製造、銷售及售後服務
長沙廣汽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交通工具之塑料類零部件產品之設計
、開發、製造及售後服務
哈爾濱哈飛東陽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生產、開發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以上公司係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藉以拓展大陸市場。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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