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第15款1.股東會日期:99/06/10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通過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三.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四.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五.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