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富生技:公告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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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民國99年0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610,895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每仟股分派30股,並分派現金股利新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5350號函核准發
行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一)生技輔助食品之研發、製造及買賣。
(二)保健輔助食品之研發、製造及買賣。
三、原發行股份總類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50,000,000
元整,分為25,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3,631,730元整,分
為20,363,173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
四、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北區學士路257號12樓。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與監察人之人數與任期:董事8人、監察人2人,除增補選任期至
本屆任期屆滿之日止外,餘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3年04月14日,第九
次修訂於民國99年06月21日。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與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209,740,680元整,分為20,974,068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
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一)提撥新台幣6,108,950元整轉增資發行新股610,895股,每股
金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
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
(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增資計劃用途:本公司基於業務發展及充實營運資金之需要。
十一、本次盈餘轉增資案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30日
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領取。
參、除權息基準日:
一、本公司99年7月09日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7月19日為除權息基準日。
二、現金股利訂於民國99年08月17日,委由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
放,匯費與掛號費由股利中扣除。
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07月15日起至99年07月19日止停止股票
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07月14日下午
四時三十分以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
號3樓,聯絡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
肆、茲將本公司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
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派表公告如後。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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