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違憲 劉憶如:年內提修法配套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司法院大法官日前做出解釋,認為所得稅法中,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比單獨計算稅額的稅負還重,違反平等原則,應從釋憲公布日起、最遲兩年失效。財政部長劉憶如今天在立院答覆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質詢時表示,這樣的調整必須研究一整套修法,所以需要一點時間,但一定會在今年內提出。(程平報導)
由於大法官做出解釋,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違反平等原則,必須在二年內失效,因此財政部已經著手展開研議修法,不過劉憶如表示,由於夫妻之間贈與是免稅的,因此擔心高所得會移轉給低所得,所以還需要評估,但是目前並沒有打算要提高稅率。
不過廖正井要求修法一定要訂出時間表,劉憶如則承諾,會在今年內提出。
劉憶如並強調,相關的配套法案如果沒有同時做好,對稅收的影響將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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