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致電子:本公司99年度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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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99年8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0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525591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次公司債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同致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0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100,000元整,共計4,000張。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間為五年。除依本公司債轉換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轉換為普通股、或依公司債轉換辦法第十七條提前贖回及第十八條由債權人賣回之外,於本債券到期時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還債款來源將由每年度營運產生之資金或銀行借款項下支應。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未償還的公司債金額為新台幣250,000仟元。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止,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整,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79,200,080元,分為57,920,008股。。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為新台幣1,337,860仟元。
十二、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1樓。
十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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