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樓:本公司與帷幕牆指定分包商嘉特納股份有限公司給付工程款爭執事件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 事 人:香港商嘉特納
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文書案號:99年度司執字第60076號
2.事實發生日:99/07/1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件係本公司帷幕牆指定分包商嘉特納股份有限公司,
因帷幕牆工程施工缺失致生之請求給付工程款新台幣74,278,545元之爭執事件,
嘉特納股份有限公司依仲裁判斷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執行,法院依法先行扣押
本公司於台北富邦銀行帳戶內之前揭爭執金額及本案相關費用;惟因該執行之
裁定業經法院判決予以撤銷,本公司將依法聲明異議,解除帳戶之查封扣押。
4.處理過程:本公司依法依臺北地方法院撤銷該裁定之判決向法院
聲明異議,以解除帳戶查封。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新台幣74,278,545元及至清償日止之利息。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依法依臺北地方法院撤銷該裁定之判決
向法院聲明異議,以解除帳戶查封;並全力爭取撤銷仲裁判斷訴訟
在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之勝訴,以維本公司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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