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境: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行庫簽約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5 19:17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05
2.公司名稱: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
告本公司10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代收股款行庫及存儲專戶行庫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簽約日期:104/10/05
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台新銀行建北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簽約日期:104/10/05
委託存儲專戶行庫:台新銀行苓雅分行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