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將: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辦理,公告本公司對孫公司皇將(上海)包裝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應收帳款轉資金貸與超限之改善計畫。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5 10:45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05
2.公司名稱:皇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10月1日金管證審字第1040039005號
函示,本公司資金貸與孫公司皇將(上海)包裝科技有限公司超過對單一企業資金貸
與之個別限額(係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所致),應依改善計畫確實執行,並請董
事會控管改善情形。
6.因應措施:針對超限金額孫公司擬分次償還,其還款來源及本公司預計可收回期間如
下:
(一)孫公司以其銷貨所收取之應收款項償還,本公司預計於104年11月底前可收回
新台幣15,000仟元。
(二)孫公司將以辦理現金增資美金200萬元償還。本公司並擬於104年第四季董事會提
案討論參加該現金增資案,並於105年2月底前完成該投資案。預計可於105年3月底前
收回餘款。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除此重大訊息說明外,將寄送各監察人改善計畫,並於後續
董事會提報改善執行進度,以供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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