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1/02/143.報導內容:帝寶砸巨資擴大兩岸佈局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對大陸投資與佈局皆有既定規劃,在台投資與擴廠也照既定規劃審慎評估中,媒體所言砸30億在台擴廠係媒體自行推估,實際會依規定提報董事會通過後辦理,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大投資案,特此說明澄清。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報導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