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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若不收費 每年200億需全民負擔

鉅亨網新聞中心

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多年,立委多年來紛紛主張「早已回本」的國道一號應該停止收費,部分過於密集的收費站,地方也要求取消!高速公路乾脆免費,或許最可以減少民怨,符合所謂的「庶民經濟」。不過,高速公路一旦完全停止收費,每年透過通行費挹注的兩百億元經費,將完全從稅收填補,此外,應立委要求增建的交流道,多年來債務餘額高達兩千億,每年要支付55億元的利息,這些負擔將由所有納稅人共同負擔,恐怕才是變相加稅!(彭群弼報導)

高速公路通行費到底收多少,改為電子收費,會不會增加人民負擔,在一切講求庶民,不能違背民意的政治正確的氣氛下,通行費的高低,要不要收,因為與廣大的庶都有關係,因此也就成為最敏感的議題。對此,長期以來就有許多立委主張,已經償還所有建設經費的國道一號,早就應該停止通行費,台南地區立委也多次主張,甚至差一點闖關成功,要關閉部分收費站。


對此,高公局表示:收費系統是整體運作,一旦有任何一個地方不收錢,整個系統就會面臨土崩瓦解,因為各地都會提出相同的要求。乾脆取消收費豈不是皆大歡喜,更符合庶民喜好?

答案恐怕並非如此,以民國九十八年為例,高公局的通行費收入約200億元,另外還有來自汽燃費的挹注以及其他特許費,加油站,服務區的特許收入,林林總總約94億元,不到三百億元的收入,用途包括道路養護,新建路網的支出等等。換言之一旦取消通行費,就會出現至少兩百億元的缺口,以往這筆錢,基於「使用者付費」精神,由用路人負擔,如今,取消通行費,當然就「只好」由全體納稅人一起負擔?公不公平?會不會加稅?答案很清楚。

其次,高速公路的國道基金,長期以來靠著發行公債,舉債借款支付國道路網興建的支出,在路網不斷增加延長,各種競選支票的兌現下,累計債務餘額已經高達兩千億!每年的兩百億元收入當中,有152億元用在路網有關支出,其中高達55%:84億元都花在利息支付。兩千億元如果要在民國126年償還,算起來每年要還74億元。這些債務,如果不是用路人負擔,結果就是,不管有沒有使用高速公路,不論使用的頻率多寡,通通都要負擔,這樣的做法,民怨會多?還是少?符不符合庶民的感受?大家可以好好地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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