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燿:依「資訊揭露評鑑」內容及「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修正本公司100年度年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 台燿:依「資訊揭露評鑑」內容及「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修正本公司100年度年報
第二條 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1/07/25
2.函請補正期限:101/07/31
3.補正內容:
1.第10,11,12,13,24,26,27,30頁欄位資料為”-”的,改以”0”或”無”顯示
2.第46頁,新增100年度教育訓練實施狀況
3.第48頁,更正101.3.31”營業損益”欄位資料
4.因應措施:
重新上傳修正後100年年報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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