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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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1/10/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宋湘嵐貿易部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執行長
(2)鼎楷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3)好享購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
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宋湘嵐貿易部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鼎楷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好享購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鼎楷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港城路2222號廠房1-301室
(2)好享購物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南京市鎖金村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鼎楷貿易(上海)有限公司:食品什貨等家庭設備批發零售業
(2)好享購物股份有限公司:家用電器、電子產品、日用百貨、日用化學品
針紡織品、服飾、五金交電、機電設備、珠寶首飾、工藝品、金屬材料、
裝飾材料、家具、化工產品、汽車及汽車配件的銷售,管理諮詢,技術
諮詢服務,商品售後服務,商務服務,軟件開發,設計、製作、代理、
發布國內各類廣告。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皆為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其投資損益
皆依規定認列。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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