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麗企業:公告105/02/06凌晨3:57高雄美濃大地震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鉅亨網新聞中心2016-02-06 11:51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2/062.公司名稱: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5/02/06凌晨3:57高雄美濃大地震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台積電:台積公司評估地震損失並著手復原下一篇北都數位:代取得人模里西斯商 ABSOLUTE PERFECT CO., LTD.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初次取得)0